各位同学:
201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8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0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3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附件3。其中:
1. 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申报2名以上候选人的学院,在推荐名单汇总表上写明推荐顺序),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个别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
(二)定向奖学金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出版奖学金的申报名额不限,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名额见附件4。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各位同学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学院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包含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月12日(周四)中午12:00之前交予团委办公室(环生楼A206)林老师或张老师处。各项表格可到学生处网站或学院团委网站下载。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2015年3月新制订或修订的奖学金评审办法,请见附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附件中下载。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和《厦门大学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