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14年度我校职员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应聘对象
1.续聘: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考核合格,尚未达到晋升高一级职员条件者。
2.高聘: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员条件者。
二、应聘条件
1.高聘条件详见《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厦大人[2008]3号附件2)。
2.此次职员高聘的任职年限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
3.近5年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申请高聘。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应聘者认真填写《厦门大学事业职员高聘申报表》,因党政职务晋升可套聘高一级职员的人员认真填写《厦门大学事业职员套聘职级表》。
2.各单位确定(推荐)聘用人选。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及考察个人表现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议。中初级职员由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高级职员由各单位职员聘用领导小组初定候选人后向学校推荐。
3.各单位公示。单位公示拟高聘(推荐)职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4.报送材料。各单位于2014年3月5日前将《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高聘申报表》(《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套聘申报表》)、《厦门大学职员职务聘任审核情况汇总表》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厦门大学职员职务聘任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iandukaohe@xmu.edu.cn 。
四、其他事项
本科以下学历的中初级职员在符合下列条件情况下,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可申请高聘一级事业职员职级:(1)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2)现事业职员职务任满四年及以上;(3)除学历外均满足其他高聘一级职员条件。
附件:1.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高聘申报表(九级).doc
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高聘申报表(七、八级).doc
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高聘申报表(五、六级).doc
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高聘申报表(四级).doc
2. 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套聘申报表.doc
3.厦门大学职员职务聘任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