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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续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点击数:
老师:
    您好,转发人事处关于2013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续聘的通知,请参加2013年聘期考核的老师填写聘用合同续签书和合同附件,12月4日前发回,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关于2013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续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2 文章出处: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厦大人<2011>177号文)、《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厦大人<2005>55号文)等文件规定,请各学院(单位)结合2013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结果安排续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续聘对象

上一聘期合同到期且聘期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上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各学院(单位)与个人充分协商后,填写聘用合同续签书(合同续签书和合同附件均从人事处主页下载。不得更改续签书格式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2.合同期限

高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中初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的人员须另行申请。

3.其他说明

教师合同附件中对于乙方聘期内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须按照各学院(单位)2012年修订的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约定。

4.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2月6日之前将经学院(单位)负责人和受聘人员签字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续签书及合同附件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厦门大学教师聘用合同续签书.doc

厦门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续签书.doc

厦门大学聘用合同附件.doc

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申请表.doc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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