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2013年校庆期间我院将评选颁发“金桥奖助学金”,“桃花源奖学金”等两项院级奖助学金,现将奖助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对象
奖助学金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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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
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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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
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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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
特别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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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
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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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
特别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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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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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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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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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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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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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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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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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环境科学专业二年级以上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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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环境科学专业各年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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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环境科学专业各年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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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其中研究生3名,本科生4名),二年级以上各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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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暑期自愿到浙江桃花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实习的二年级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实习期为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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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级奖学金的申请要求
1、爱国爱校,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情况,无学术不端行为。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4、院级奖学金评审年度成绩,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成绩为依据。参评的同学在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内成绩必须在专业排名前40%。
5、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含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不参与此次院级奖学金评选;上述同学,符合助学金、特别基金评审要求的,可以申报助学金、特别基金。
6、奖学金的具体介绍如“附件一”,申报表格如“附件二”。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3月29日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格(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交至院团委办公室(A206),成绩单可由学院统一打印;申报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院团委邮箱ceetw@xmu.edu.cn。研究生申报表格同校级奖学金申报表。
新利体育团委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