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态学科与环境学科均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积淀,学院现设环境科学系、生态学系、环境与生态工程系,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形成本-硕-博-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我校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自2012年起进入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该学科领域研究机构全球排名前1%,2022年排名前0.252%。生态学2017年、2022年两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院拥有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福建台湾海峡海洋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5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校级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
我院2023年继续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报名材料,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一、报考条件
1. 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 具有较好的学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6. 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并至少提供以下一种英语水平能力证书:
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PETS-5(WSK)60以上(35周岁以下);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周岁以上);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其他证明。
二、报名要求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网上报名并支付报名费;
第二,向厦门大学招生办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1. 网上预报名和缴费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15日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进行预报名并支付报名费。正式报名时间以后续发布的《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在正式报名期间无需再次提交申请。
2. 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 寄(送)报考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将报考资料于2023年1月20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8375,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atzs@xmu.edu.cn(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邮件标题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考生自述”和“政策告知”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两处均需签名),并用铅笔在报名登记表首页右上角注明拟报考主导师姓名。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2000字左右)。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10)本人所有参与署名的已公开发表(含已正式接收待发表)的学术论文原文及其查重检测报告,中文文章须提交中国知网(http://check.cnki.net)查重报告全文(需提交“全文对照版”,知网查重可联系第三方办理),英文文章须提交Turnitin(http://www.turnitin.com.cn)查重报告全文,论文原文和查重报告请全文双面打印并在每份查重报告首页签署姓名、报名号和日期,重复比率较高(单篇重复率超过3%的)的部分或对查重结果有需要说明情况的,请用黑色签字笔在查重报告相应的位置进行说明并签名。
(11)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专家推荐信电子版由推荐专家于1月20日直接同时发送至拟报考的博导邮箱(博导邮箱可从学院网站查询)和学院专用邮箱ceeyjs@xmu.edu.com,推荐信纸质版报名时暂无需寄送,如入围考核报到时再提交。
注:请将上述第(1)-(9)项材料依序装订成本(左侧两根订书钉装订,无需封面);第(10)项学术论文原文及其查重检查报告另外单独装订成本(左侧两根订书钉装订,封面请用表格列出发表论文名称、期刊名、发表日期、作者、重查比率等信息);第(11)项推荐信电子版按要求发送后,纸质版复试报到时提交。
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递,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三、报考资格审核
1. 校招生办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我院各系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考生材料方可提交学院材料审查组专家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 学院材料审查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学院根据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该评审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不记入最终考核成绩,不作为最终录取依据。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经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通过审核。
3. 参加复试考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接受核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学位学历我校有要求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认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体检表(可在厦门大学医院或其他医院体检,可在考核时或拟录取后提交,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价和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6)专家推荐信原件。
备注: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核
1. 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将安排在3月初至4月初。考核方式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如遇疫情特殊情况,将调整为线上考核,笔试测试内容将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 各专业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及专业英语:考核方式笔试。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或考试范围。专业英语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考核方式面试。考生以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求学动机、科研经历、研究计划等,以考核评价其:a)分析问题、逻辑思维和独立思考等能力;b)对所学专业和已开展的科研工作的理解、认识以及取得的成果等;c)对拟从事的博士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思考,以及未来在相关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考生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方向)考生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笔试、面试或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单位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论文抄袭或学术不端者。
3. 学校设立专项基金实施“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支持优秀博士生潜心科研。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除享受其他博士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外,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可额外获得学校专项资助,具体标准:中期考核前1.5万/学年,通过中期考核后2万/学年,总资助期不超过5年,中期考核不通过则停止资助。选拔条件和程序按学院另行公布的细则执行。
4. 持预毕业证明参加考核者须在2023年7月5日前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gatzs@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与保障
1.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2-2186219。
2. 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督查制度。校院巡视组共同负责各院博士生招录考核巡视督查工作。学院巡视督查联系电话:0592-2180821。
七、联系方式
1. 新利体育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0821 传真:0592-2186558
网址:http: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利体育
2.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2187199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xmu.edu.cn
3.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八、本办法由新利体育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新利体育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