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学部通知如下: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厦门大学“校长基金”(理工医科)新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2018年厦门大学校长基金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类别
4. 学生科创类
二、 申报条件
(四)学生科创类
1. 由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作为责任人组织老师申报,项目组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应为地学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专任教师,且没有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为地学部二、三年级本科生,团队或个人均可。每个申请个人或团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以往立项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队申报。
2. 项目执行期限2年。个人项目须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团队项目须保证项目在研期间至少有1名本科生在读且对项目总体负责。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的完成和质量。
三、 立项要求
1.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2)中对业务费使用方向的要求;
2.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3.优先资助交叉学科、团队建设、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方向的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该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当年下达经费开支的50%,9月30日前完成75%,12月20日前完成100%,年度内未用的额度全额回收。
四、 资助经费
2018年新项目的资助方式、资助金额及拨付比例由地学部委员会审议确定。
五、遴选程序
3.学生科创类
由海洋与地球学院、新利体育院长为责任人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每个学院拟遴选3-5个优秀项目,报地学部委员会审议确定资助额度。
六、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0日前: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到金泉楼B105。
2017年11月22日前: 遴选产生的学生科创项目由学院指定负责的秘书统一报至地学部秘书处。
2017年11月25日前:
地学部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议,并将最终结果报送学校校长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