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新利体育本科生参加瑞典隆德大学
本科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厦门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获批准,选派规模为10人。现拟在全院全日制在读三年级本科生中进行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2013年瑞典隆德大学10人;
2. 选拔范围及对象:从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子工程、自动化、智能科学、药学等专业遴选。我院主要面向本科三年级优秀学生,赴瑞典隆德大学的环境科学专业学习交流。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申报名单;
3. 选派类别及交流形式: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主要赴瑞典隆德大学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4. 留学期限:6个月。
二、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时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三年级本科生;
3. 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4.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④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⑤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6.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7. 申请人在申请前一年内无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
8. 申请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1. 3月22日之前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按照选拔条件对拟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
2. 外语水平证明资料的提交最后期限为:2013年3月31日;
3. 4月6日前由学院负责与合作学校联系推荐学生的邀请信及外语合格证明的寄送事宜;
4. 4月6日前,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领导最终确定推荐入选名单;
5. 4月10日—5月5日,学校组织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四、审核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3年5月底公布。书面录取通知同时寄发各校。被录取的留学人员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单位。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
五、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生赴瑞典隆德大学学习期间学费免费)。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填写附件1的“新利体育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并在3月22日之前提交报名表及成绩单、相关英语成绩证明(如外语成绩证明无法同时提交,请在递交材料时间说明并在3月31日之前补交)、获奖证明资料交教学秘书。
相关详情请查看附件:
附件1. “新利体育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2. “关于做好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3. “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4. “关于确定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及做好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函”
新利体育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