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际之间的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港澳30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第一批项目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一、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
申请人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及其它杂费。 5.
交流生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选拔办法 1.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学校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规定名额的,台港澳办将拒收材料。 3.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成绩单 (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建议同步多准备一份成绩单原件用于入选时提交给交流院校。
四、截止时间 2019秋季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第一批),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3月4日11:00之前。请截止时间之前将回执及申请材料送至学院A210外事秘书柯老师处(电话:0592-2880260,email:kexiaolin@xmu.edu.cn),学院回执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
kexiaolin@xmu.edu.cn
。请特别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附件
附件1: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一批) 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学期交流项目专用表) 附件3:学院回执 附件4: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项目简章(第一批)
新利体育 2019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