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厦门大学校际交流项目(欧洲地区第二批)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点击数:

为服务学校国际化战略,鼓励更多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2018-2019学年厦门大学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即将开始选拔。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请参见"附件1: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二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注册大二、大三本科生或全日制硕士一、二年级,具体要求参看附件压缩包中的"项目一览表"。如申请者为研究生,则需征得学院及导师同意方可申请
  2.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好。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三、选拔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限定推荐名额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英语成绩或GPA要求不达标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处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四、校内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成绩单 (须盖章);
  3.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语言证明三份均为复印件即可),以便面试使用。
  建议同步多准备一份英文成绩单原件,以便用于入选时提交给交流院校。

五、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请学院务必于4月2日11:30之前将学院回执电子版发送至kexiaolin@xmu.edu.cn,申请材料送至学院A210办公室。

六、友情提示:
  1.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尽早办理护照;
  2.欲报名有语言成绩要求的交换项目的同学,请确认满足相关成绩要求;(若暂无相关语言证明的同学必须确保面试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
  3.所有入选学生需经我校校方正式提名,请同学们勿私自盲目联系国(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附件1-欧洲地区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二批).xlsx,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3:学院回执.xls,请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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