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本年度的一揽子助学金已经开始评选,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说明:大部分助学金申请,需要有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项目分配方案

   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划定的2023-2024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附件2),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报的奖助学金包括:

1.周詠棠助贷学基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一等特别困难研究生2人,二等困难或一般困难研究生1人

2.光文励学金(一等6000元,二等4000元):二等研究生1人

3.安踏和敏助学金(一等6000元,二等4000元):一等研究生5人,二等研究生12人

4.柳玉滨研究生助学金(2000元):研究生5人

5.博学励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2000元):硕士研究生一等1人,硕士研究生二等1人

6.郑声滔自强助残励学金(5460元):不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

7.国际学院校友励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不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学生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籍贯或生源地)

三、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要求,需要资助的学生应主动提出申请。请需要申请的研究生于11月20日17:30前提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学院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2)进行评定、审核,按照资助原则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可等评定结果出来后再提交。

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3291.htm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pdf

附件2:厦门大学2023-2024学年各资助项目详细情况(资助标准、申请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简介)20231110.docx

附件3:申请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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