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利体育2024-2025学年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厦门大学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三好学生”9人、“三好学生”36人、“优秀学生干部”9人。

二、评选条件

凡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取得突出工作成绩者优先评选。

此外,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2024年8月)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

2.《新利体育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计分表》(附件6/7)纸质版。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1)学生成绩单;

(2)2023-2024学年内志愿服务工时或社会实践经历证明;

(3)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教务系统打印,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无需提供成果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注意:已评优过的校级及以上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有意参评同学,请于92日(周一)17:00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团委办公室(A206)黄老师处。申请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3);

2.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3.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5.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6.在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附件.rar

新利体育团委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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