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1.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2.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23人、“优秀三好学生”6人、“优秀学生干部”6人。
二、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成绩要求:
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优秀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优秀学生干部: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 “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申请“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请提交体测成绩截图电子版。
4.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5.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
6.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7.其余要求及兼得关系详见学校通知原文(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
8.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9. 提交材料:
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申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请提交附件4、附件5和附件6、2023-2024学年志愿时长截图、体测成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一个证明一张纸分开清晰打印,不要将证明材料都打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材料提交给班长时需要用订书钉装订好,防止遗失)
附件4仅需电子版,不需纸质版。
学生工作系统等学院公示后再申请。
请各班长于9月2日10:00前汇总好本通知附件4(班级所有申请荣誉称号的同学汇总在一张表上),附件5、6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申请学生一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号)打包,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9月2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A206辅导员处,电子材料交至jrxxgz@xmu.edu.cn,由学院进一步评审。
附件: 附件.zip
新利体育团委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