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利体育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1.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2.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23人、“优秀三好学生”6人、“优秀学生干部”6人。

二、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成绩要求:

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优秀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优秀学生干部: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 “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申请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请提交体测成绩截图电子版。

4.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5.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

6.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7.其余要求及兼得关系详见学校通知原文(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

8.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9. 提交材料:

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申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请提交附件4、附件5和附件62023-2024学年志愿时长截图、体测成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一个证明一张纸分开清晰打印,不要将证明材料都打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材料提交给班长时需要用订书钉装订好,防止遗失)

附件4仅需电子版,不需纸质版。

学生工作系统等学院公示后再申请。

请各班长于921000前汇总好本通知附件4(班级所有申请荣誉称号的同学汇总在一张表上),附件56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申请学生一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号)打包,同时公示名单,防止遗漏。92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A206辅导员处,电子材料交至jrxxgz@xmu.edu.cn,由学院进一步评审。

附件: 附件.zip


新利体育团委

2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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