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新生:
根据厦门大学保卫部(处)、厦门市公安局大学路派出所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精神,为做好2024级新生信息采集及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有关规定,我省院校录取的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落户工作由学院统一专人办理,再由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统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院校学生集体户手续。请勿自行携带材料至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根据省内省外不同情况,收集每个需落户新生的落户材料如下:
(一)省外新生:
1.户口迁移证(注册时已收,如有同学没交的请一并提交);
2.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双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请该学生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且签名、日期);
3.人口信息采集表(附件1,请自行打印空白表,用正楷准确填写,特别是父母亲身份证号码,请核实后正确填写!!!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请复印有当事人身份证及发证机关公章两面,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日期);
4.落户人员的电子档一寸标准证件照,文件名为【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规格小于20K);
5.厦门大学2024年新生花名册及需落户新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档,文件用名字命名)。
(二)省内新生: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原件办理完会归还);
2.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请该学生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且签名、日期);
3.人口信息采集表(附件1,请自行打印空白表,请用正楷准确填写,特别是父母亲身份证号码,请核实后正确填写!!!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请复印有当事人身份证及发证机关公章两面,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日期);
4.本省生源自愿迁移户口声明书(附件3);
5.厦门大学2024年新生花名册及需落户新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档,文件用名字命名)。
注:上述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
三、需跨年度办理户口迁入本市的老生,可参照上面要求准备材料,与新生一同办理。
四、请各位需办理落户的新老生最迟于9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交至A206办公室黄老师处,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33120231152326@stu.xmu.edu.cn。
新利体育团委
2024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1:人口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2:厦门大学2024年新生花名册及需落户新生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本省生源迁移户口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