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体育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531.htm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现将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说明:

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以下参评条件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二)评选名额

 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生5名,硕士生5名(附件1)。

 注意:环境科学学科和生态学学科,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分开评选。若学科内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人数低于配额,则多余名额划拨给另一学科

 二、评审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2):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号)

 2.《新利体育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稿)》(2024年修订)

 3.《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和第一轮计分排名——面向所在学院全体同学公布参评学生申报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形式:现场公开答辩)——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上报学校。

 说明:学院根据第一轮计分排名顺序,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答辩名单。满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前提下,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发表A类(详见评分细则)学术成果,以及经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议认可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无需计分排序,直接进入第二轮答辩名单。

(二)报送材料(纸质版)

 1.《承诺书》(附件3);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表格控制在一页,参照说明规范填写)(附件4);

 3.《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6);

 4.学习成绩登记表及含绩点分数的课程成绩证明;

 5.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打印,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获评过往年国家奖学金的已经使用过的成果请如实手写标注)。需注意:

 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6.《新利体育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7);

 7.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工时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工作经历证明、参与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

注意:

①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②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五、材料提交时间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于9月18日(周三)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提交到团委办公室(A206)黄老师处。

 注意:为确保过程公平,逾期不催报、不补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注意事项

 1.学制内,已获选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再次参选时只能使用自上次获奖时间之后获得的科研成果,且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发表A类刊物文章。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价值获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认可。

(3)个人或以团队负责人身份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奖项。

 注:硕博连读学生,攻读硕士阶段和攻读博士阶段属于不同学制阶段。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附件1-7.zip

新利体育团委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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