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96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闽教学〔2020〕27号)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分两部分进行申请,现就具体申请、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补贴
(一)发放对象
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此前已享受闽财社〔2019〕11号文规定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的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本次求职创业补贴。
(二)发放标准
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1.毕业生个人申请(6月8日至19日)(申请时间延长至6月30日)
申请同学加入QQ群 903040578,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6月8日8:00至19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完成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步骤:(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类别为“湖北生源毕业生”),保存;(3)点击“提交申请”。
2.院校、人社部门审核(6月22日至7月3日);院校初审(6月27日前);人社部门复核(7月3日前)。
3.公示、汇总上报及资金拨付(7月底前)。
二、厦门大学发放补贴
(一)发放对象。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1000元/人。
(三)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审核后将汇总表(附件1)于6月10日前发送至jyzd@xmu.edu.cn.
2.学校复核后,进行补贴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细致的宣传工作,将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
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