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8日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96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闽教学〔202027号)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分两部分进行申请,现就具体申请、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补贴

(一)发放对象

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此前已享受闽财社〔201911号文规定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人)的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本次求职创业补贴。

(二)发放标准

2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1.毕业生个人申请(68日至19日)(申请时间延长至6月30日)

申请同学加入QQ群 903040578,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688:0019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完成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步骤:(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类别为“湖北生源毕业生”),保存;(3)点击“提交申请”。

2.院校、人社部门审核(622日至73日);院校初审(627日前);人社部门复核(73日前)。

3.公示、汇总上报及资金拨付(7月底前)。

二、厦门大学发放补贴

(一)发放对象。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1000/人。

(三)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审核后将汇总表(附件1610日前发送至jyzd@xmu.edu.cn.

2.学校复核后,进行补贴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细致的宣传工作,将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


 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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