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对象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生源中的各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在职毕业研究生。
其中,毕业去向为境内升学的(在境内高校攻读博士后根据需要开具),不开具报到证。
二、就业方案审核
为确保监测系统信息和报到证开具的正确性,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学院确认毕业生生源信息。6月11日前,根据学籍信息确认6月、7月、8月毕业生生源,及时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修改表格(报送格式见附件1)至就业指导科(邮箱:jyzd@xmu.edu.cn)。
2.学院录入就业方案、准备审核材料。各学院按照《关于202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确认和就业方案录入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2020/0318/c3084a397347/page.htm,在监测系统中录入就业信息和报到证信息并准备好就业审核材料。审核材料包括:《厦门大学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打印信息表》本科生、研究生分开(见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表”),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接收函复印件、单位证明复印件、升学调档函复印件、出国邀请函复印件、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由职业登记表等,不签订三方协议但已签约的需上交空白协议书,自主创业汇总表电子版提前发至jyzd@xmu.edu.cn邮箱)。请学院将《信息表》按“毕业去向”分类进行排序,并提前将毕业生就业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以便提高审核效率。
特殊类别毕业生材料准备:(1)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定向毕业生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复印件,其签约单位需符合定向培养协议要求,已落实具体单位的报到证开往就业单位,未落实具体单位的报到证开往定向省份协议单位,如解除定向协议,需准备证明材料;(2)国防生(非自由择业部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毕业生,由学生处统一登记就业方案、签发报到证;(3)结业生要求当年派遣就业的,就业方案录入时,需在学历一栏注明“本科生结业”(或“硕士生结业”、“博士生结业”),肄业一律不予签发报到证。退学学生,如在厦大取得硕士或本科学历,按非师范类毕业生自行办理报到证流程去福建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
3.学院预约审核时间。就业方案录入完整、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即可以学院为单位(本研可分开)预约审核。审核具体时间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李怡佳老师联系确定,思明校区:6月15日、16日、18日,颂恩楼513;翔安校区:6月17日,学生活动中心。
4.学院修订就业方案。学校根据就业方案录入规范对各学院《信息表》逐一核对,并提出修改意见,各学院务必于6月19日中午12:00前在监测系统完成信息修改。(期间有更新的就业情况一并修改)
三、报到证签发
学校于6月19日中午12:00关闭监测系统,统一导出毕业生就业方案进行筛查审核,于6月20日-21日安排报到证打印和学院领取复印件事宜,领取时,请携带最终从系统导出的《信息表》打印、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进行统一签领(顺序为监测系统导出的即可),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月1日学院领取报到证原件,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到证签领。请各学院务必在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再行发放报到证,发放时认真做好学生签领工作,并妥善保存签领登记表,确保每份报到证去向清楚。
2.报到证改派。9月15日前,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变更、改派统一到学生事务大厅办理。报到证打印之后、学生签领之前,如有需要,由学院统一到思明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办理报到证变更事宜;学生领取报到证之后,按照《厦门大学学生就业签约暂行管理办法》,依改派要求(见学生处网站办事指南就业相关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流程》)到学生事务大厅办理改派;9月15日后,改派业务到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办理(往届毕业生各项业务仍需到省教育厅办理)。
3.特殊情况处理:(1)涉及到解约事宜,按照《厦门大学学生就业签约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未如期毕业的,报到证统一交回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四、户口迁移证办理
经与大学路派出所沟通,学生处将于6月20日-21日发放报到证复印件,届时请各学院凭借报到证复印件和派出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可关注派出所发布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是毕业生就业状况的信息基础,是毕业生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各学院要严格根据教育部“学信网”的毕业生数据,准确确定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情况,认真编制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就业情况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对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审核,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注水”等作假问题。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录入工作,安排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毕业班辅导员负责“监测系统”的数据核对及更新,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就业佐证材料,确定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学生的就业材料由学院存放至少三年,以便学科评估、专业认证、就业情况督查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到证办理的工作要求,学校设监督举报电话:2184525
联系人:李老师,2188609
某学院毕业生生源信息修改报送.xlsx
厦门大学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打印信息表.xls
自由职业登记表.doc
自主创业汇总表.xls
2020年全国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单位及档案接收地址(202.5.14日修改)).xls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