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与注意事项(置顶)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点击数:


因公出国出境主要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外事秘书审核---申请人签署保密提醒和保密承诺书---院内公示---OA提交申请---学院党政领导审批---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审批(学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办公室经办人审核---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校领导审批---办理因公证件、签注---行前提醒与教育(签署行前提醒)---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出访---提交事后公示表与出访成果反馈---领取审批材料
 

特别注意:

1、因公出国持因公护照者,请至少提前2个月以上向外事秘书申报(需要为办理因公签证预留时间)。学生出国需提前至少1.5个月以上向外事秘书申报(并在此之前完成研究生院出境登记)。若因提交材料太迟来不及申报的,国际处将不予受理!

2、因公赴港持因公证件(小于28天),请至少提前40天以上向外事秘书申报。若因提交材料太迟来不及申报的,台港澳事务处将不予受理!

3、因公赴台请至少提前2个月以上向外事秘书申报(需要将材料邮寄至省台办审批)。若因提交材料太迟来不及申报的,台港澳事务处将不予受理!

4、建议师生们在收到正式邀请,并决定出访时便与外事秘书进行联系,或进行申报。

5、教职工因公出国、赴台港澳一律都不可持因私证件出访!

6、出境手续审批后,严禁私自修改实际出访时间、路线。实际出访时间与路线必须严格按照报批手续执行(包括缩短出访时间与推后出访时间都不得出现)。若审批后出现行程修改,必须及时向外事秘书进行反馈,在行前重新进行校内报批。

7、因公出访需搭乘境内航空公司航班,并按照各地差旅费标准安排住宿。若出现搭乘境外航空公司航班或住宿费超出标准,请在报批时及时与外事秘书进行沟通并在行前进行申请。

8、必须在行前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和紧急救援险。

9、未在行前通过出国出境校领导审批,一律不得出访

10、教职员工申请出国(境)手续请登录OA系统在"出国/赴港澳/赴台"流程上进行网上申请;学生请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在"学生出国(境)"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 请师生们填写《因公出访公示表》(点击此处)、《安全防范承诺书》(点击此处,一式两份提交纸质版)与外事秘书后,登陆个人账户系统进行申请。

 

因公签证与签注的办理:

请参阅学院首页“下载中心”附件中的具体信息。校内审批办结后,国际处/台港澳办公室将与申请人联系通知办理。

 

返校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1、请持因公护照出访的老师们回校后7个工作日内将因公护照及《出访成果反馈表》(点击下载)提交至国际处,电子版发至ygcrj2_fao@xm.gov.cn;请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出访的老师们回校后7个工作日内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出访成果反馈表》提交至校台港澳办;请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师生们各自写好赴台总结,并在归来后15个工作日内以团组为单位统一提交台港澳办(不提交赴台总结会无法报销,并且造成外事违规影响下次赴台报批)。

2、出访任务完成后1个月内填写《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点击下载)并交给学院外事秘书,在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3、公示完毕后, 打印《厦门大学教职人员/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并让学院外事秘书在申请表的下方空白处手写注明“已完成事后公示”,并签字。

4、通过外事秘书或OA秘书将OA公文阅办单及正文打印出来,连同个人申请表交至国际处盖章以便报销。
 

注:

1. 所有手续说明及相关附件,请至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2.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外事秘书(柯晓琳,A210, 2880260,ceews@xmu.edu.cn)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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