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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2日 点击数:

6月10日上午,新利体育——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我院A239会议室隆重举行。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简称咨询中心)主任潘新春及我院院长李庆顺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由我院副院长黄邦钦主持,一同见证协议签订的还有咨询中心副主任许丽娜、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副所长张海峰、厦门大学党委常委戴民汉、我校科技处主持工作副处长周涵韬、海洋与地球学院党委书记邱七星、我院党委书记沈小平、副院长王大志、曹文志、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薛雄志及学院其他教师代表。

仪式开始之前,厦门大学党委常委戴民汉教授代表厦门大学致辞,他首先感谢海洋局及咨询中心对厦大相关学科发展给予的长期支持,并表示十分看好学院与咨询中心的合作;接着,由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谈起,提出科学研究成果要“接地气”,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指出双方的合作为此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希望今后彼此发挥各自优势,强强合作,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达到共赢,共同发展。潘新春主任在随后的讲话中也指出,双方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打造研究、交流、实践及创新的崭新平台,将实现理论联系、指导实践;实践检验、充实理论的良性循环。

我院与国家海洋咨询中心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一直以来,双方保持密切的人员与科技交流;咨询中心的潘新春主任、许丽娜副主任已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并联合培养博士生;多项合作课题正在开展。双方的合作充分体现优势互补,学院在海洋、环境及生态学科具有很强的优势,累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必将为我国海洋事务管理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而咨询中心作为国家海洋管理和决策的技术支撑机构,承担了大量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重大海洋(岸)工程、重大专项等项目的咨询评估以及海域、海岛评估工作,能为我院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实践基地,促进科研教学的发展及人才的培养。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将有助于促进高校理论成果向管理、评估与决策实践转化;双方将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实现优势资源互补,加深合作,为提升我国海洋管理及决策能力,实现海洋强国战略做出贡献。

签约仪式结束之后,咨询中心潘新春主任还为学院师生开展了题为“关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探讨”的讲座,详细介绍了中央作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式与挑战以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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